為促進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,經國務院批準,現將提高成品油進口環節消費稅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 一、將汽油、石腦油、溶劑油和潤滑油的進口環節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.4元/升提高到1.52元/升。 二、將柴油、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進口環節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.1元/升提高到1.2元/升。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征收。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3日起執行。 附件:成品油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表(點擊瀏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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